根据《六安市金安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金政秘﹝2019﹞87号)、《关于申报第一届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金质委办﹝2020﹞1号),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在申报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等环节,确定3家企业为第一届六安市金安区政府质量奖候选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4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金安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